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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部) 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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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科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6-06-02 访问次数:

 


(一)积极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配合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开展工作,清理整治校园环境及违规摆摊设点。

(三)制订、实施治安科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预防盗窃、破坏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四)及时向保卫处和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事件;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政治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五)在保卫处领导下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六)负责校园门卫管理,组织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带领治安队员和学生校卫队维护校园内治安秩序,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

(七)负责校内交通管理,加强对校内通行的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

(八)负责在校园内外来人员的管理。

(九)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加强院内重点人员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帮教 、转化工作。

(十)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二)完成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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