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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核要求,为加强发票监管,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即日起财务处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该查验平台,既具有自动查验增值税发票真伪功能,也具备电子发票重复报销报警功能。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涉及发票种类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三种发票必须在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通过真伪验证后方可报销。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网络报销系统“公告栏”查看操作说明,也可以到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查看操作说明。
自5月1日起,凡涉及增值税发票报销,但未提交查验结果的单据,财务审核时将作退回处理。请各位老师予以配合!
财务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