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发布者:姚迪 点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等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的重要前提。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和《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校学【2019】116号)
二、认定对象、标准和指标
认定对象:具有安徽科技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且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认定标准具体参见《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学生困难程度不同,分为三个等次: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特殊困难等级与4500元国家助学金对应,困难等级与3000元国家助学金对应。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名单为准)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着重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各班级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
三、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一)工作步骤
1.提前告知。通过网站通知、张贴公告、班会宣讲等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附件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后提交给班级评议,并通过“智慧资助”系统线上填写“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10 智慧资助 学生 操作说明》。线上申请+线下申请二者缺一不可,只提交其一的不予认定。且二者必须保持内容一致。
2.成立评议小组。班主任组织班会学习相关文件并按照《附件9 困难认定工作 工作要求 程序 表格填写说明》推选评议小组成员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产生后,班主任和全体同学在《附件1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记录表(存档用)》上签字确认。评议小组名单中需包含辅导员,评议小组公示为1个工作日(24小时)。
3.小组评议。评议小组在班主任的组织下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结合申请学生提交的信息、家庭收入状况、日常消费情况等材料认真开展评议,初步确定本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各班级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已经下发至各班级辅导员处。评议结束后填写《附件3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记录表》(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名中需包含辅导员)、《附件4 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审批表》(此表评议小组组长签字需要找辅导员签字)。评议结束后班主任和全体评议小组成员在《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学院存档)》上签字确认。此表必须按照班级评议的困难生顺序填写,不可乱填。且需要辅导员签字确认。
4.班级审核公示。上述评议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至少通过2种形式进行公示且公示时间不短于2个工作日(48小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议小组要进行认真处理并填写《附件5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公示及争议处理记录表》。班级无异议的,在公示及争议处理一栏中填写无。如果发现问题,通知学生及时修改。填写合格后,确定好本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提交学院审核。
5.学院审核公示。学院登录学工系统认真审核并确定贫困等级,审核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要公布热线电话,有异议的要认真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系统备案。学校审批完成后,各教学院部认真组织填写《附件8 安徽科技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检查无误后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7.档案整理。评审结束后,各班级资助委员将学生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公示等相关纸质材料按照《附件7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档案材料收集存档目录》进行收集整理。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给教学院部妥善保管备查。
(二)时间要求
1.老生班9月18日之前班级开会,产生评委,并公示1个工作日。
2.老生班9月19日召集评议小组开会,产生困难认定结果,并公示2个工作日。
3.老生班9月21日上午10点前提交:
纸质材料交至笃行楼410.材料顺序按照《附件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档案材料收集存档目录》进行收集整理、依次摆放:目录表、评议小组产生记录表、评议小组产生公示1种、评议小组工作记录表、评议结果公示2种、争议处理记录表、认定汇总表、个人材料(申请表、评议审批表、其他。不得推迟材料上交时间,过时不候。
电子材料发送到生活部电子邮箱1613377372@qq.com,命名方式为“困难认定+班级”。包括《附件8 安徽科技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和《附件6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学院存档)》。不得推迟材料上交时间,过时不候。
4.9月22日上报学院,学院检查,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1.为进一步落实线上、线下双保险工作机制,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过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比对后提供给各教学院部(名单另发)。各教学院部同时要对其他学生开展摸排工作,如发现未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名单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经学生处核实后,同等享受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已通过数据比对并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无需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各教学院部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应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受新冠疫情或自然灾害影响致困学生等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是做好后期各项助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教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认真组织。各教学院部要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坚持工作制度,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同时做好相关原始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备案工作。
3.坚持认定工作与教育相结合。各教学院部要将资助工作与学生诚信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既要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更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附件【附件9 困难认定工作 工作要求 程序 表格填写说明.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档案材料收集存档目录.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公示及争议处理记录表(存档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审批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学院存档).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XX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产生记录表(存档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 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工作记录表(存档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0 正式版 智慧资助 学生困难认定 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