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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资产〔2020〕1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于2020年3月10日前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并报送相关清查盘点材料。因受疫情影响,目前仍未收到各单位资产清查相关材料,资产系统中资产清查盘点模块中盘点也未完成。
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20年4月28日接到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财秘〔2020〕79号),要求自查摸排于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请各单位、各部门抓紧时间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并于2020年5月10日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并同时报送相关清查盘点材料。
特此通知。
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排查及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皖教财秘〔2020〕79号)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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