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细落实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校舍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皖教秘安管〔2022〕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学校将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单位(部门)所使用的房屋(包括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教研室、实习实训基地、学生宿舍、食堂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危房和重大安全隐患建(构)筑物、是否有无审批擅自建房、是否有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扩建搭建、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确保不留盲区、不漏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安徽科技学院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排查表》(附件1),于8月26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111室,无上述情况也需零报告。联系人:高志华,联系电话:6733690,邮箱:1263098799@qq.com。
二、学校实地检查
学校将成立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基建管理处、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管理部等部门组成的检查工作组,于8月31日前对校舍安全开展实地检查,详细安排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开展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确保校舍安全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盲区。
(三)分类整改,杜绝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坚持“立行立改”。对短时间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治台账,明确整治措施、整治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坚决停用、拆除D级危房校舍,严格杜绝危旧校舍、水毁校舍带病使用、隐患校舍违规使用。
特此通知
安徽科技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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