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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物业服务质量监管细则(试行)

日期:2024-01-05    点击数:    作者:  

 

安徽科技学院物业服务质量监管细则

(试行)

 

为加强校园物业服务监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创造洁净、优美、安全、温馨的校园环境,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安徽科技学院物业服务企业质量监管。

第二条  安徽科技学院物业服务由后勤保障部负责监管,具体监管工作由物业服务监管中心会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第三条  物业服务监管范围包括所有校园楼宇物业服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校园绿化修剪养护与病虫草害防治、管道疏通、化粪池与下水道清理、校内水面清理、垃圾转运、大型活动物业保障、恶劣天气等应急处置,以及物业员工管理与物业服务文化建设。

第四条  建筑物内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每日上午7:30前、下午13:30完成公共楼宇卫生清扫工作,做到地面无垃圾、无水迹、无污垢、无卫生死角。

2、保持公共楼宇厕所、洗脸间清洁卫生,做到大小便池无便迹、无尿碱、无臭异味、无水锈、无堵塞(堵塞由物业公司负责疏通)。垃圾篓内垃圾量应不超三分之二。

3、随时对楼宇公共区间及散水坡内卫生进行保洁,做到无纸屑、无垃圾。

4、每周擦拭楼道瓷砖墙裙、消防栓、柜、管等,做到无积尘、无污迹,保持干净整洁。

5、定期(不超过6个月1次)打扫各楼的天棚、墙壁、平台、屋顶、空调下水管路、污水口及管路、日光灯、吊扇,做到无蜘蛛网、无垃圾、无积水,保持水房、卫生间排水畅通,发现堵塞及时维修。

6、门窗玻璃保洁,做到玻璃明净。

7、每日擦拭楼梯扶手、栏杆,做到无积尘。

8、垃圾每天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

9、认真做好水电节能工作,及时统计报修水、电、课桌椅、门、锁等公共设施,保证跑冒滴漏第一时间报修并维修,并保证师生正常使用。及时开关公共楼道、楼梯、教室等照明灯,及时开闭公共区域长流水龙头。

10、楼宇的安全值班员要保证24小时在岗位值班,规范安全巡查和消防巡查,要根据学校教学和上班作息时间及时开关大门。

11、保证教室内课桌椅固定数量及完好,考试期间课桌椅的摆放及铃声调整。

12、电梯自动移门滑槽内的垃圾及时清理,地垫及时更换、清洗、晾晒,地砖地面每天清扫,不锈钢表面选用电梯专用不锈钢清洗剂,每周清洗至少1次,全天保洁,做到轿厢内外表面干净,无画痕,无手印,无异味。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13、认真做好公共楼宇水、电、门、窗、下水管道、消防设施等设备的监管、检查、报修、维修工作,特别是龙湖校区食堂地下室水电设施设备要作为物业服务的重点区域严防死守,并做好巡查和维修记录。

14、完成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及学校重大活动物业服务工作,做好灾害性天气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台帐档案记录和疫情防控等其它工作。

第五条  建筑物外围及校园公共场所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完成所有粗细管道疏通、化粪池清理、屋顶及空调下水管疏通、高低空换灯及维修、考试铃声、学校各类大型活动与考试考务保障、大型活动卫生消毒、环境及室内外防疫防病防虫防火防洪防灾、课桌椅电焊与维修、绿化防病防虫除杂草等日常物业服务。

2、清扫要求:早6点至10点,下午2点至晚6点。主干道路清扫每天上午7:30之前完成,下午13:30前完成。

3、保洁要求:早6点至晚9点,各服务区域至少有1人值班,随时清除各类不洁杂物。

4、绿化及保洁作业使用机械作业应避开上课、上班或师生休息时段,杜绝噪音等对教学、科研、办公及师生休息等造成干扰。

5、道路广场(硬化区)每天清扫二遍,雨雪天停止后及时清扫。主干道路每天上、下午各清扫一遍,做到无废纸、无积土、无积叶,随脏随扫整洁干净。

6、各类垃圾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食堂、公寓垃圾每天上、下午各收集清运一遍。果皮箱内的垃圾每天至少清理收集一次。夏季要增加转运次数,定期消毒杀灭蚊蝇。垃圾桶、果皮箱每周擦洗一次,经常保持垃圾桶外无积物、无积水。每天产生垃圾及时清运。

7、校园水面清理做到每天巡视,及时清除河道、湖面水面垃圾和杂物,清理河道时,工作人员需要穿专业救生衣施工。

第六条  绿化管理服务要求:

1、绿化日常管理做到楼宇周围的各类草坪花木根据季节不同要及时进行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及清除杂草。非人工栽植的绿地,根据季节及时清除杂草(半个月1遍),控制绿草高度在10cm左右,达到整齐划一,及时将杂草清运校外,杜绝杂草堆积;做好冬季草地树林防火工作。及时完成校门及院墙外学校管理区域的草地和绿篱修剪。

2、绿地保洁(非硬化区)每天巡察保洁至少二遍,绿篱底部无隐藏垃圾,做到无高草,无堆放杂物,无大砖头石块,地面平整,水沟畅通。

3、绿色修剪养护要按照专业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效果,因物业绿化服务不到位等自身责任造成树木、绿篱、草地死亡要负责补栽、恢复或赔偿。

第七条  学生公寓楼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1、学生公寓防火、防盗、防洪、用电安全、安保和除“四害”、病媒生物防治等。学生入住信息、设备设施信息、公寓安全信息记录与统计工作。公寓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告知与安全提醒工作。各楼设备、设施保管维护工作。晚归、迟归、夜不归宿、违规违纪等学生教育及信息上报工作。学生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学生公寓“六个严禁”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寒暑假留校学生宿舍调配、秩序维护及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学生公寓物品、人员进出管理工作,安保设施及人员值班交接班。安全巡查、消防巡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消防演练、防洪演练等应急预案演练,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消防设施设备、通道门等检查,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完整。公寓楼宇及周边自行车摆放、经营点清理等秩序维护工作。节假日、特殊时期、特殊日期等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工作。

2、学生公寓区卫生保洁及整体环境卫生,楼(院)内公共场所立体化、全方位、所有设备设施等保持洁净、整齐、有序,垃圾及时转运到指定位置,做到学生公寓区无垃圾、无污渍、无异味、无积水、无浮灰、无蜘蛛网等。雪天或恶劣天气学生公寓区屋顶、道路等清扫防摔防护。学生公寓区消防设施、电箱、洗衣机、开水器等所有设施保持清洁干净无灰尘。学生公寓区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画等,学生公寓区门前三包。毕业生宿舍杂物清理、宿舍(含地下室)整体卫生清理保洁等工作。

3、学生公寓区日常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公寓区内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引导与管理工作。检查学生宿舍内务,做好学生教育、整改、通报等工作。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文化建设,开展便民特色服务等工作。帮助困难学生,开展学生公寓服务“三全育人”相关工作。

4、寝室空调的开通、报修与管理工作。毕业生离校前后家具、空调等各类设施检查、信息汇总工作。学生寝室购电提醒。学生公寓洗衣机、浴室、开水器等第三方服务管理有关工作。新生宿舍入住前各项设施检查验收、方凳及小四件摆放、宿舍上锁等相关工作。学生公寓各类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条  物业水电工值班值守重点监管变电所及二次供水设备(含楼宇地下室水电设施设备)的值守值班情况,保障每天24小时正常水电供应。对变压器、控制柜、配电设备、二次供水增压及校内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维护管理、建筑物负一层排水设备设施等维护维修相关工作。

第九条  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公司要按中标合同的约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在上岗前进行专业技能、消防和安全培训。学校监管单位不定期对物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发现不能胜任的,应及时更换相关人员或强化培训,直到胜任为止。

2、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要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作分配、监督和检查,接受校方监管部门的监督。物业服务人员、每日固定保洁人员不低于招标方根据实际工作量要求派出的人数,每日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用工要求。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应固定,如中途变更,须提前3天告知学校监管单位。

3、物业保洁所需的设备、工具及清洁用品等材料费用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

4、物业服务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禁止物业服务工作人员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

5、垃圾清运专用压缩车和专用洒水浇水车应配备专门操作人员。

6、物业服务公司应多途径收集师生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7、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校园创建、绿色学校创建、节能低碳环保等活动。

8、物业服务公司因管理、服务不善等原因,发生殴打谩骂师生、失盗等事故,应负责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属物业公司责任,除全额赔偿外,再处以被盗财物价值的2倍违约金。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质量考核

物业服务质量考核采取日常监管,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后勤保障部物业服务监管中心会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共同组织,相关物业服务监管月度考核表见附件。年度考核结果为当年月度考核分值的平均分值。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应的考核分数如下:考核综合得分≥90,考核结果为优秀;75≤考核综合得分<90,考核结果为良好;60≤考核综合得分<75,考核结果为合格;考核综合得分<6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凡发生火灾事故、较大工伤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当年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由后勤保障部以一定的方式向所有引入的社会物业企业和服务对象反馈,并作为续签合同的依据。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徽科技学院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