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处置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7月10日】 【单位: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作者:杨久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近期拟开展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为了妥善做好处置工作,请相关学院做好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统计工作,按要求填写《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统计表》并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含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好各实验室及专人落实本次实验化学废弃物处置的统计报送工作;

二、《统计表》报送时间截止7月1317:30,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逾期未报的,化学废弃物由学院自行处置。

三、统计范围:化学废液(有机废液、重金属废液)、空试剂瓶、过期试剂等。

四、其他要求:为节约化学废弃物处理费用,各相关实验室和实验中心可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原则下,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减量化处理:不得将无毒无害的废液、试剂及药品当作化学废弃物处理;用剩的、多余的但尚可使用的试剂不作化学废物处理,可与其他实验室调剂使用。

附件:《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统计表》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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