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科技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公...
04.12
-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书香江...
11.18
-
关于召开2024年度招标采购业务培训会的...
11.07
-
关于举办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
10.30
-
关于征求2025年报刊订购工作意见的通知
10.25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安...
10.24
-
关于举行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利用专题报告...
10.11
关于凤阳校区教职工住宅楼租住户实行通行证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2年07月19日】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作者:李香云 郑亚辉】
凤阳校区教职工住宅楼各租住户: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筑牢校园疫情防线,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职工住宅楼各租(借)住户人员实行校园租户通行证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租户人员包含租(借)住在凤阳校区教职工住宅楼内的校外人员、已毕业的考研学生等人员。
二、校园租户将统一办理校园租户通行证, 已毕业的考研学生凭通行证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办理一卡通。
三、请各位租户携带居民身份证和一张一寸照片,于7月18日至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中办公楼114室办理通行证,自7月23日起,所有租户将取消进出校园人脸识别功能,凭卡进出校园。
四、有关要求: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学校所在地,如确需离开的,租(借)住户需提前向楼宇包保负责人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返)校。
(二)租(借)住户必须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折不扣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日常20%核酸检测抽检工作,如实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三)校园租户通行证只限租(借)住户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报请辖区派出所强制驱逐出校,并责令出租人立即收回出租房,等候学校处理。
(四)租(借)住户须在退租前将校园租户通行证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不得带出校园。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保卫处 财务处
2022年7月18日
【浏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