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开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3月23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张秦莹 高青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实践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开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班原则

教学院部针对优势学科相对应的学科和技能竞赛积极申请承办竞赛班,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并以竞赛班为依托推动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二、开班及招生要求

竞赛班命名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每个班对接竞赛不超过2个。各学院申请开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每个班30-150人。首批竞赛实验班考核优秀的学院奖励1个指标。

竞赛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拔,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并符合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开拓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

2.在某一领域有创新专长或具有较强烈的创新创业意愿或已开展创业项目。

3.认同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理念,愿意参加相关创新创业活动。

三、开课时间

2023年3月-12月, 开课学时原则上不超过48学时/学期。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或者周末,晚上授课原则上不超过2学时/日,周末授课原则上不超过4学时/日。

四、开班程序

1.学院成立竞赛班领导小组,制定具体选拔、管理办法,填写竞赛班申请表,组织开班。

2.承办学院负责竞赛班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教学组织工作。学生中途退出或者申请加入竞赛班,需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审批。

3.承办学院于2023年3月28日之前,将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选拔管理办法、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授课计划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凤阳校区西办公楼207,龙湖校区综合信息楼西区108)。

五、有关要求

1.承办学院在《安徽科技学院创新创业竞赛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指导下开展竞赛实验班开班选拔工作,对首批竞赛班考核不合格的竞赛实验班不得再次申请;

2.承办学院制定竞赛班动态管理制度,严格考核。每学年向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提交竞赛班总结材料,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计工作量。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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