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4月26日】 【单位: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闫富雄 赵伟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育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教〔2022〕28号)文件精神,对在专业认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项目、教学成果、教学竞赛等方面获得重要成果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为做好2022年教学奖励申报、统计、审核、发放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请的集体或个人向业务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

2、学院或部门审核、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党政领导签字报教务处;

4、教务处负责组织再审;

5、教学工作委员会评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的集体或个人向业务所在学院或部门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批文原件(2022年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1-2022学年教学优秀奖只需填写汇总表,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并对申报材料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回奖励。

2、学院或部门审核无误后,对其复印件盖章,作为奖励申报支撑材料,汇总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3、同一成果获奖不重复奖励,以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

三、注意事项

1、教学奖励申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并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2、需分配的集体项目,须提交集体项目奖励分配表(附件3),团队成员签字;不提供集体项目奖励分配表,奖励经费一律给予团队负责人或成果第一人。

3、请各单位于5月12日之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汇总表(党政领导签字、学院盖章)、集体项目奖励分配表(团队成员签字)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西办公楼218室(凤阳校区)、西辅楼109(龙湖校区),汇总表及集体项目奖励分配表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jwc@ahstu.edu.cn。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教育教学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校教〔2022〕28号)

2、教学奖励统计汇总表

3、集体项目奖励分配表

教务处

4月26日

【浏览:】

关闭

  • 微博
  • 微信
  • 媒体
  • 视频

皖公网安备 34112602000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