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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项目主持人:
根据《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经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实验室组织申报、评审、公示无异议,现将2023年度开放课题研究项目予以下达(见附表1),请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1.在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咨政报告等,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课题名称和编号,本实验室中、英文署名分别为“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安徽蚌埠,233000”,英文单位标注“Anhui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for Digital Rural Construction and Governance,Bengbu,Anhui 233000”。未标注的课题成果,课题验收时不予认定。
2.申请人须向实验室提交任务书,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成果形式可以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专著或咨政报告等。项目最终成果主要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至少有1项成果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实验室鼓励开展实验室依托单位与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跨单位合作研究,至少有1项跨单位合作成果。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项目最终成果鉴定工作由安徽科技学院组织,成果鉴定合格者方可结项。
3.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提交结题材料,包括: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复印件、咨政报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2024年4月16日
- 附件【附件2: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任务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数字乡村建设与治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立项名单.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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