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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升研究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升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
安徽科技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升研究专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科技学院关于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内涵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促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安徽科技学院教务处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设立本专项,为做好项目规范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
1.项目经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项经费以报账形式支出,不单独划拨。项目依照“公开透明、公正合理、择优立项、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资助。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
2.马克思主义学院总体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升研究专项工作。主要职责有:指导、审核规划项目选题和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等。
3.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研究中心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项目选题,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受理项目申报;组织开展项目的立项审批;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审核结项材料组织项目结项等。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思政课教师和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教学与管理工作人员,且须近三年承担过本校思政课程教学任务。
(二)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人存在学术不端或受过相关处分的,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项目要求以团队形式开展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得少于2人;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凡申请资助的项目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中起主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应在研究中担任具体工作;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只可担任一项研究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五)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自立项日算起。资助经费:每项教学成果奖、教学比赛类项目不超过3000元。
(六)项目经费支出按照安徽科技学院科研等项目经费审批权限管理规定,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
(七)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研究中心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并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包含:外审、终审和公示。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研究中心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外审,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终审,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研究中心公示最终结果。
四、结项
(一)教学成果奖
在项目周期内需获校级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比赛
1.四个专题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模板详见附件;
2.四个专题讲课课件;
3.四个专题讲稿。
五、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通报撤项。
(一)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责任人或项目名称和基本内容;
(三)研究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四)申请结项评审未获通过;
(五)项目成果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六)在申请结项评审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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