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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级特色研究机构的通知
2011年11月18日 00:00 点击:[]
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积极搭建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工作。根据校科字[2007]13号《科研机构管理试行办法》文件有关条款要求,决定近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遴选2-3个具有学科专业技术特色的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研发团队不少于5人;
(二)在3-5年内能够研发出可供转化应用的技术成果或者专利;
(三)申报人所在的二级学院未有省级研发平台。
二、鼓励措施
(一)每个研究机构每年资助研发经费2万元;
(二)提供一定面积的研发用房;
(三)与企业联办、有共同研发的技术项目和资金到位的研究机构优先。
三、管理、检查与评估
特色研究机构设置周期5年。审批程序、更名调整与撤销、检查与评估及管理工作以[2007]13号为框架,本次申报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具体评价指标另定。
四、申报截止日期
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科学研究机构申请书》于2011年11月30日上报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科技学院研究机构申请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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