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关于进行校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重点学科:
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期已达两年,按照要求应对各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及安排
表1校级重点学科评估安排顺序表
时 间
8:00―9:30
9:40―11:10
2:30―4:00
4:10―5:40
5月19日
作物学
兽医学
生物学
农业经济管理
5月20日
农业资源利用
材料学
农产品加工
车辆工程
二、评估程序
1、学科带头人汇报(PPT,10分钟)。
2、专家考察、咨询、访谈(考察平台、查阅材料、随机访谈,40分钟)。
3、专家讨论、打分(形成评估意见,30分钟)。
4、反馈(10分钟)。
三、评估要求
1、汇报简单明了。 学科带头人汇报的内容不要重复中期报告的表述,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
2、实行分工核查。 评估专家由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并按分工进行专项核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具有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委员会委员双重身份的同志不参加评估。原则上在评估某一学科时,该学科所在学院的评估专家应回避,即不参与该学科的评估工作。专家讨论评估意见时,所在学科(学院)的同志应当回避。
4、坚持实事求是。所有汇报内容、附件材料、记录档案都应实事求是,切勿造假虚报。
5、要求广泛参与。评估时,学科团队全体成员、学院党政领导要到会听取汇报和反馈,并接受专家咨询和访谈。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应自觉观摩2-3个学科的评估。
四、结果使用
根据评估分值: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其等级与结果使用见表2。
表2评估分值、等级、结果使用一览表
评估分值
评估等级
结果使用
90分以上
优秀
直接续建
60―89分
合格
续建,自建提高
60分以下
不合格
整改期6个月
注:对于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科,将追回2010年、2011年该学科带头人责任津贴。
科研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附件1 校重点学科评估专家组
组 长:焦立新
副组长:王立克、张子学
成 员:金光明、王桂芹、刘 玲、宋常春、秦纪强、孟令启、吴贵春
秘 书:肖新、高青海
附件2 安徽科技学院校级重点学科中期评估指标体系
项目
考核指标
备查材料
得分
基本分项
(60分)
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各项指标
听取学科带头人汇报,查阅评估材料
加分项
科研项目
查阅相关复印件,科研处审核
科技成果
查阅相关复印件,科研处审核
人才培养
查阅评估材料
减分项
平台建设与使用
查阅实验室使用记录等
经费使用
查阅相关复印件
建设发展措施
查阅评估材料
学术不端
查阅评估材料
合计
注:
1、以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0年5月―2012年5月,加分项的分值不包括任务书内的各项指标。
2、学术论文、获奖成果级别认定以科研处相关规定为准,发表一类文章2.5分/篇,二类1分/篇;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分别为3分、1分;省审以上品种4分/项;成果鉴定国际、国内、省内领先分别为8分/项、4分/项、2分/项;获批相关课题国家级6分/项,省级4分/项(含省教育厅重点),市厅级1分/项,自筹课题不统计分;获得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研奖励依次8分/项、5分/项、3分/项。
3、晋升正高2分/人,晋升副高1分/人,讲师0.5分;引进博士或获得博士学位1分/人。
4、有学科平台,且使用率高的加分1-3分,使用率不高的不加分,无学科平台直接判为不合格。
5、学科建设专项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包括剩余较多),减1-3分。
6、学科建设无发展措施的减1-2分。
7、学科团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减4-5分。
8、如果评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减10-15分。
统 计 人: 核 查 人: 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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