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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为促进我校科研事业跨越式发展,提升我校社会服务能力,响应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推动辅导员深入开展思政热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我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安徽科技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发〔2012〕162号)之规定,现就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共分成四类,即校级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乡村振兴专项和思政专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校内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且每位教师限报1项校级科研项目;
2.一般项目以培育青年教师争取高层次科研项目为目的,仅限于中级及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申报。
3.重点项目优先资助具有主持横向科研课题经历的教师。
4.乡村振兴专项项目优先资助具有科技特派员、进村入企扶贫或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经历的教师。
5.思政专项项目优先资助我校专职辅导员教师,且要求具有三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
6.一般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项目研究周期统一从2021年6月1日算起。
三、选题要求
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选题应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基础研究类项目须有学术原创性,应用研究类项目应立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乡村振兴专项选题要求见《乡村振兴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思政专项选题要求见《思政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四、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1万元/项,重点项目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0.5万元/项,重点项目1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乡村振兴专项项目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乡村振兴专项0.5万元/项;思政专项0.5万元/项。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2份(附件3),二级学院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4),项目推荐单位公文(排序)1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申请书(以姓名+题目命名)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公共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说明
1.各教学院(部)要制定本单位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评审办法,并将评审办法报科研处备案。
2.各教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审办法对本单位申报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专项项目进行初评,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单位公文形式排序推荐。思政专项项目由学生处统一组织评审。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充分发挥同行专家和学术委员会的监督把关作用,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和学术问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4.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工作,将校级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联 系 人:钱晶晶
联系电话:0550-6732036 邮箱:keyanchu2036@163.com
科研处
2021年4月15日
- 附件【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附件.rar】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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