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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成员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成员的通知》(皖农教函〔2022〕315 号)要求,现就推荐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农技推广机构、涉农院校、农业科研 院所、各类农业主体等,愿意从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人员(含原全省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成员)。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热爱“三农”工作,积极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自愿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教育培训、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平的院校老师或行政管理人员;或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从事农业农村相关专业技术推广、科学研究、教育培训 5 年以上,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示范带动能力强,能将新理念、新技术、新技能和新方法传授他人,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乡土人才。
(三)国家百千万人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省产业体系)专家可优先推荐; 获省部级培训名师、技术能手、田秀才土专家称号可优先推荐; 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评价得分 4.9 分以上可优先推荐。
(四)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办法和名额分配
安徽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省产业体系分别推荐,每个单位、每个体系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 10 名。各单位应与省产业体系充分沟通,避免重复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 组织推荐。各教学院(部)按照推荐条件和名额分配,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申报人填写《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申报表》(附件 1)以及 1500 字以内从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业绩材料和《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2)。由科研处对申报人进行初审,经校内专家评审后,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2)。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培育师资。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对于伪造事迹材料等行为,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二)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问题的成员将及时调整
(三)各单位(部门)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中午下班之前将《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推荐人选汇总表》《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申报表》以及业绩材料等报送科研处210室肖明松处,同时报送所有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明松;联系电话:0550-6732036,13955062900;邮箱:xiaomingsong200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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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安徽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申报表.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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