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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发布高校毕业生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作者:        浏览:次

2022年蚌埠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参加就业见习计划实施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蚌埠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助力乡村振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的决策部署,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帮助毕业生提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早实现就业。

二、招募数量

全市88个出列村(其中怀远县51个,五河县19个,固镇县18个),每村设置1个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岗位,见习人员在乡村从事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

三、招募条件

报名人员主要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以前从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含省外);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在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实行现场报名。

1.怀远县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股708(怀远县财政局七楼),联系人:宋凯,联系电话:0552-8212976。

2.五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营商环境股)(五河县政府办公楼三楼),联系人:邓传义,联系电话:0552-5888980。

3.固镇县乡村振兴局(固镇县谷阳酒店雅居精选一楼103室),联系人:韩磊,联系电话:0552-6058013、18119729272。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因明确疫情要求不能组织现场报名的可酌情延期,并由所在县另行发布公告(需向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三)报名材料:报名见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1寸免冠照片等资料,填写《安徽省蚌埠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如属于优先安排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监测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市内人员无须提供)。

(四)报名岗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五、资格审核、岗位对接

(一)资格审核:8月20日前,见习单位(各县兴村振兴局,下同)会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完成报名人员材料、信息审核。

(二)岗位匹配:见习单位按照人岗相宜原则,根据见习岗位需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在人岗相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监测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由见习单位再结合专业相关、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

六、组织上岗

(一)签订协议: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内容。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四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见习岗位所属村党组织三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体检:见习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安排见习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支付。

(三)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见习单位,要单独和见习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四)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委托岗位所属村党组织对见习人员进行考评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七、权利义务

(一)见习单位委托见习岗位所属村级党组织对见习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遵守见习协议,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二)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主动与见习单位解除见习协议;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三)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

(四)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见习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不参加社会保险。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安排1400元,所属乡镇按照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根据岗位给予一定的就餐补助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为本地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就业资金支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见习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从报到上岗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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