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及寒假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
2020-01-03 14:23 审核人: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春节及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及实践基地安全工作,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易燃易爆气体消防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以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等危化品区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气体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易制爆、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存放、管理、使及台账资料情况(如单独完整的危化品使用管理台账、单独放置的药品柜、柜门上锁,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安全设施设置配备情况及运行情况、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易燃易爆气体及钢瓶管理使用情况等。 2、春节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情况检查 实验室重点检查水电、燃气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危险化学品存放、假期值班情况等;基地重点检查水管防冻措施,大棚防雪预案等。自查情况必须登记,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自查阶段(1月3日—1月6日) 各相关教学院(部)对照以上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并报送《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或建议。 (二)学校检查阶段(1月7号) 1月7号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实验室检查(上午检查凤阳校区,下午检查龙湖校区)。 三、活动要求 各相关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检查活动顺利开展。 实验室与实践基地管理处 2020年1月3日 |
附件【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表及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doc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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