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硕士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全面落实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防疫安全。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科学有效。针对我校办学特色和各领域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组织管理
(一)复试领导小组
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研究生复试的宣传引导、舆情监测、疫情防控、调剂选拔、考风考纪、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监督和检查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实施情况。
(二)复试专家组
包括命题工作组和综合面试工作组。命题工作组负责命制综合性、开放性题组,每组题目的内容应不尽相同,难度应相当。综合面试工作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口语与听力、综合能力、诚信及思想品格等进行考核,工作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
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二)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学信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三)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3月24日至25日进行。
具体日程:
3月23日前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打包上传至学信网的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3月22日-23日 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模拟测试;
3月24日-25日 网络远程复试。
其他批次复试时间将根据调剂系统填报情况另行通知。
(四)具体安排
领域 |
复试开始时间 |
农艺与种业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1) |
畜牧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3)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4) |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5) |
农业管理 |
3月24日上午8:30 (智慧教室6) |
四、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考生须通过面试平台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拍照或清晰扫描件电子版,按顺序编号)。
1、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复试政审表。
7、复试诚信承诺书。
(二)复试内容与组织程序
1、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以综合面试为主,侧重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测试。由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满分100分。复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外语听说等能力。同时通过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面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专业面试(80%):面试专家组成员主要以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注重加强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
综合素质(20%):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英语水平、获奖证书等补充材料评分。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满分100分。加试时间不得低于30分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现场录音录像。
2、组织程序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远程面试当天留充足时间,备好一台带摄像头、麦克风的电脑,以及一部智能手机。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热点,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
(2)“三随机”:面试前,通过小程序随机确定考生的面试组号和面试序号;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各组专家的面试组号;面试时,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
(3)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面试系统平台,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经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严防考生“替考”。各面试专家组按面试序号对考生进行面试。各面试专家组秘书需填写《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对每位考生面试全程做记录。
(4)面试专家组成员必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比4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比60%。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说明:
1、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
(四)调剂工作
根据招生计划和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我校农业硕士部分领域可接收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并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专业学习背景原则上与调入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6、调剂考生须在接到我校调剂复试通知12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7、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再申请调剂。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将根据调剂系统填报情况,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通知公告。
(五)录取工作
1、根据总成绩及初试和复试成绩,对本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调剂合格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时,按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如全国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按全国统考科目英语成绩排序。
2、根据招生计划名额,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未达到招生计划名额,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信息公开
本着信息准确、程序规范、发布及时的原则,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均应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开学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果体检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研究生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校长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拟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抓好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提前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测温仪、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对复试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清洁消毒。加强与地方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络,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联控机制。
(四)加强政策宣传,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和研招网上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加强对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信息的宣传解读,及时为考生解释疑惑。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充分利用校园网、QQ、微信、邮箱等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醒考生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复试。
六、其他
(一)加强复试环节保密工作。复试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等文件相关规定,采取严格保密措施,所有相关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书,以确保试题绝对安全。
(二)严明复试工作纪律。复试期间,工作人员须佩戴相关证件,不得随意进出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并交工作组代为保管。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相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科技学院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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