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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安徽科技学院校内导师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安徽科技学院校外导师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安徽科技学院第十批专业研究生校外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校研 2024 52号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安徽科技学院各类成果分类一览表.pdf】已下载次
安徽科技学院关于第十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改善导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结构,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我校第十批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次遴选要有利于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2.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本次遴选工作要全面考量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实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
3.要遵循“坚持标准、优化结构、择优聘任、保证质量”的方针,将导师队伍建设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科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人才质量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遴选条件
各培养学院以《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24〕52号)文件为依据,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符合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发展水平的校内外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
三、遴选范围
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型)
中共党史党建学、农林经济管理。
2.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业型)
农业、兽医、机械、食品与营养、资源与环境、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电子信息、风景园林。
3.导师类别
学术学位导师、专业学位校内导师和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学术学位导师和专业学位校内导师应为本校教师、联合培养单位人员。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应为相关行业与企业人员。
四、遴选程序和时间
1.任职资格业绩条件的确定
11月11日前,各培养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任职资格业绩条件,并将纸质盖章版《安徽科技学院第十批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业绩条件》(附件5)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批后执行。
2.个人申请
11月30日前,申请人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附件1)或《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提交到相应培养学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负责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审查。
3.培养学院审核
12月15日前,各培养学院应安排专人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导师任职资格以会议形式进行审核。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超过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同意者视为通过。表决通过的名单应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查
12月22日前,研究生处对培养学院审核通过的导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12月3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定,通过者获得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
五、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术学位导师遴选按一级学科进行,专业学位导师遴选按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允许跨学科申报,但申报导师资格所属的学科专业必须与申请人所从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相对一致。学术学位导师可兼任相近专业学位校内导师。
2.导师资格申请表,每位申请人填一份,表内所填成果须标注符合条款项,且须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材料双面打印,无需胶装,其中不符合条款项的成果请勿填写。
3.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其申报资格。
4.“近三年”,即从2022年1月1日起。本次遴选工作涉及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获奖等,按成果最终发表实际情况或证明文件实际呈现为准,均需在上述时间范围内。
5.应提供的附件材料有: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论文(首页+期刊收录情况证明)、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或合同书+到账经费证明)、获奖证书、科研经费(须提供带有身份信息的财务系统截图)等。附件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在每项材料上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导师申报材料若存在不规范,如未按照要求进行填写、未提供支撑材料、材料模糊不清、缺少盖章和签字等,均不接受其导师遴选申请。
7.原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程序申请。
8.各培养学院需报送研究生处的材料包括:《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校内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3)、校外导师申请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yjsc@ahstu.edu.cn。
六、工作要求
1.硕士研究生导师的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由培养学院组织开展。各学院要针对导师人数较少的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充分挖掘、广泛动员人员申报,特别是2024年新增硕士点的学院要大力支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以满足研究生培养需要。
2.各培养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强化职责,把好遴选质量关,组织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科研成果等级界定、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本学科专业的要求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议申请人的资格和水平,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
3.各培养学院审核时必须从本单位学科布局和学位点建设的高度出发,申请人从事行业与所申报专业领域不相符的不得推荐。
4.各培养学院要综合考虑导师队伍建设开展遴选,非联合培养单位的高校教师不得推荐。
5.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亲属不得参与组织、审核、评议等工作。参与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结果未正式公布之前,不得私自透露有关信息。
6.研究生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审核结果如实提交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对未认真审核的培养学院予以通报。
七、联系方式
单位及学位点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研究生处 |
王老师电话:0550-6732795 |
刘老师电话:0550-6732373 |
|
中共党史党建学 |
张老师电话:0550-6732339 |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农业管理) |
何老师电话:0552-3197061 |
兽医/ 农业(畜牧) |
闫老师电话:0550-6732040 |
机械/ 农业(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
彭老师电话:0550-6732840 |
资源与环境/ 农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孟老师电话:0550-6732129 |
食品与营养/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 |
彭老师电话:0550-6733103 |
农业(农艺与种业) |
王老师电话:0550-6732136 |
材料与化工 |
李老师电话:0552-3197363 |
生物与医药 |
黄老师电话:0550-6732024 |
风景园林 |
赵老师电话:0552-3197206 |
电子信息 |
刘老师电话:0552-3157593 |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
王老师电话:0552-3197083 |
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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