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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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10:56 点击:[]
各相关学院、在校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下简称延期)的相关工作,根据《安徽科技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研究生延期按照安徽科技学院的《全日制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应版本中的年限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任何延期申请,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凡申请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在预答辩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并按照表格要求,逐级进行审批。
3.延期申请表需导师签字,导师须在“指导教师意见”栏注明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成果完成情况。
4.每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只能申请延期毕业一次。在所申请的延期毕业日期到达前,必须完成各项培养与学位论文环节,否则直接按退学处理。
5.已办理休学手续者,自动延期毕业,无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6.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因学位论文送审引发延期毕业者,也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
7.各类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培养与论文环节者,直接按退学处理。
附件:安徽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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