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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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现启动我校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请各培养学院组织好研究生做好该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要求
(一)研究方向
应为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时已明确的个人研究方向,并与培养方案中的规定相吻合。
导师应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方案,因材施教、有针对性的指导研究生拟定研究课题。
(二)课程计划
1.课程计划以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为准;
2.经导师同意,研究生为拓宽知识面选修的其它课程为任意选修课,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
(三)专业实践计划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到联合培养基地等单位进行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要求列出主要实践计划,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地点和实践内容等,若去多个地点须分段写明。
(四)学位论文计划
包括论文研究的大体方向、论文工作的进度安排(从文献综述、论文选题、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到论文答辩)等。论文计划只要求填写原则目标等框架性内容,学位论文开题后再详细填写论文工作计划。
其中文献综述计划须根据专业要求及研究方向,完成一定数量的经典必读书目及重要专业学术期刊,具备文献综述写作能力。要求列出主要的读书篇目或附上网址、文档链接等,明确阅读计划和要求。
(五)学术交流计划
学术交流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学术讨论会等,要求列出计划参与的学术活动类型及次数。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应根据分类培养原则,结合本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要求,从每位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地了解研究生的知识背景、专业基础、学术志趣等,注意挖掘研究生的潜能,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制定出适合每位研究生个性发展的培养计划,并对研究生填报的材料质量和可行性予以审核。
(二)培养学院审核
1.学院要认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2.学院要关注本院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进度,及时提醒导师和学生完成填写工作。
3.学院要严格审核和把关培养计划填写质量,对于填写态度不认真、不符合要求的培养计划予以驳回,对于存在抄袭的研究生,视情况要予以通报等方式进行处理。
4.学院审核过程中的审核重点
(1)应满足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
(2)应标明培养过程中预期成果;
(3)专业实践计划累计不少于6个月;
(4)个人培养计划是否存在多人雷同等问题。
(三)研究生处抽检
研究生院将进行抽查,抽查中若发现填写质量差、问题较多的学院,将予以通报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不通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开题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附件1)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一式三份(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各一份)。
(二)培养过程中,若导师和计划发生变动,应提交变动申请和相关变动说明。
(三)选课结束后,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科研计划等详细内容,经导师、学院审核签字后,于12月31日前将纸质培养计划交研究生培养学院存档、备查。培养学院报送一份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汇总表(附件2)至研究生处。
联系人:王翔 电话:0550-6732795
附件1: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附件2:安徽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21日
上一条:安徽科技学院关于第十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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