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安徽科技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一、学校简介

安徽科技学院始建于1950年,1965年开始本科教育,2005年更名安徽科技学院,2012年开始研究生教育,2021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2000余亩,拥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现有14个二级学院,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工、经、管、理、文、法、农、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作为国家紧缺人才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开展地方专项和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学校以建设现代化全国一流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形成“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着力培养“一优三强”和“四能”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2.1万人,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1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特色专业2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3个;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现有安徽省凤阳县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35个科研平台;拥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5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高峰培育学科3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一流(品牌)专业3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特色专业11个。馆藏纸质图书170余万册,电子图书134万余册。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400人;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师1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省级教学名师30人、省级教坛新秀48人。省级“115”产业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30个。

近五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300余项,其中省(部)级以上6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90余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100余篇,获市厅级以上科研奖励8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授权专利180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500余件,连续多年稳居省内高校前十强;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开展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项目近1600余项。学校大力实施“国(境)外合作办学工程”,精心组织优秀大学生留学游学计划。先后与美国、韩国、英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等26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2018年,获得招收国际学生资格,开展农业专业硕士学位留学生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二、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全日制。

修业年限: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三、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招生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09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5数字电子技术(自命题)
①《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六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清华大学电子学教研组 编,主编阎石,2016。 40 国院长 0552-3197593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程序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应统筹考虑考生规模、考务组织、服务保障等因素,安排充足的考试服务资源,合理设置并公布报考点,妥善安排考生报考和咨询。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3.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2.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各招生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使用计算器。

3.初试组织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复试

1.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中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考生的学业知识,也要注重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贯学业表现。

3.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毕业满2年及以上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本科等学习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加强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收费标准为学制年限内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二)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每年依据省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进行评审推荐,硕士研究生每生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均可获得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

3.学业奖学金

三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三次评定,每学年评审一次,设四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四等奖学金4000元/人。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辅导员助理等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和辅导员助理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1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5.企业冠名奖学金

部分领域设置企业冠名奖学金,根据学生表现情况,给予2000-10000元/年的奖励。

6.高水平论文TOP5奖学金

学校设立“高水平论文TOP5奖励计划”,奖励研究生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每年评选5篇,每篇奖金10000元。


九、其他

单位代码:10879

通讯地址:安徽凤阳东华路9号安徽科技学院东区中办公楼215室

邮编:233100

学校网址:/

研究生处网址/yjs/

联系人:马老师 0550-6732795


点击: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