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开展巡察工作;
(二)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或巡察办报告;
(三)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四)巡察结束后,撰写巡察情况报告和巡察反馈意见等;
(五)向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并经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会议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六)协助巡察办做好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
(七)做好巡察档案整理并向巡察办进行移交;
(八)完成领导小组和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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