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2-05-12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函》和《安徽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在职在岗,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能正确掌握和准确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长期从事科学传播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自始至终参加评审工作。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六)原则上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七)主持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者;或者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出版著作经历的优先。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以及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行政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渠道复核、省科协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安徽省自然科研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岗位聘用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有关重大科研业绩成果等复印件。
(二)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推荐渠道复核。
(三)如果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就是推荐渠道,则不需要复核,不需要填写“推荐渠道意见”,直接报省科协审查;否则,推荐渠道要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报省科协审查。
(四)省科协审查后择优建立评委会专家库,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参加评审活动应坚持公正、准确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评审纪律,承担有关保密义务。
(二)对于调离本专业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情形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所在单位或推荐渠道应主动报省科协进行调整。
(三)评委会专家库根据备案周期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履职情况,期满经审查合格的,可继续入库;对违规违纪或不胜任的专家,及时调出专家库。
四、校内材料报送要求
联 系 人:肖明松
联系方式:0550-6732036,13955062900
科研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