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细则(试行)
2011年10月18日 19:38 点击:[]
安徽科技学院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皖组字〔2008〕27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员标准和入党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从源头上保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适用范围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3、拟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
4、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预备党员。
三、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应为本支部有表决权的党员,计票人应为本支部非表决对象的党员。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
4、有表决权的党员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计票人将无记名投票有关情况填入《票决情况汇总表》,监票人、计票人、支部大会主持人都要在《票决情况汇总表》签名。
7、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通过票决。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实行分步票决。
8、通过票决的,无记名投票的结果写入党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查)。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9、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未通过票决的,党支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待条件成熟后重新履行发展手续。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未通过票决的,党支部必须立即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情况及处理意见,经党委(学生党员由党总支审批)同意后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票决。
四、本细则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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